第200章:预祝90后集体成年-《上海,抱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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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十岁孩子的赞美往往不会被人重视,但是一群二三十岁成年人的赞美会更加被看重。

    而当今社会上媒体人也有越来越多曾经喜欢“非主流”的孩子。

    当然了,最难的是第一批人,后来的年轻人随着曾经小孩子慢慢的集体长大以及曾经有话语影响力的那一辈父母的逐渐老去,偶像被diss的越来越少,审美被引导的比例也就越来越小。

    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什么,这不足以成为我觉得丢人的理由。

    审美不应该成为被鄙视的理由,审美也不该成为你自我否定的理由,审美更不应该让你被贴上“low”的标签。

    现在嘲讽“葬爱家族”的同龄人里,你自己想想,那时候你钟爱的林俊杰,周杰伦,张杰可都是留过类似发型的人,你扪心自问,曾经你,有没有尝试或者向往过这种发型。

    我希望我们的后代,我们未来的小孩子、未成年人们,当所谓“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还多”的“过来人”质疑你的审美时,你内心能有一个坚定的声音:在审美方面,你从哪过来回哪去,我不需要你过来。

    而当你身边的同龄人对你说,你怎么听网络歌曲时,我希望的你的回答是,老子就爱听网络歌曲,老子还最爱听最炫民族风,要你管?

    当然,被打别找我,我不负责。

    为人处世之道、讲话的学问并不是我今天的讨论重点。

    虽然见识是客观的,但审美是主观的,不存在谁更优越。

    如果你因为你自己的审美而自叹不如、自惭形秽、不够自信,那是我鄙视你的唯一理由。

    现在一些区别于流行歌曲的圈子,比如所谓的摇滚圈、民谣圈对于流行圈是非常不屑的,他们认为流行歌曲的编排过于简单和直白。

    这些鄙视流行圈的人里,又有多少是因为想让自己看起来与众不同而刻意去说服自己不再与流行乐产生共鸣的呢。

    我从小就学了很多年古典,后来自己玩了十多年流行。

    古典我也了解,网络歌曲也听得high。

    我从没觉得听英文歌比听中文歌高端,也从未觉得funk、布鲁斯、金属、民谣高端过流行乐,共振频率不一样罢了。

    一个事物的流行必然有它的价值所在,我认为流行乐是4分听歌词,3分听故事,2分听唱腔,1分听音乐性。

    这个世界开心就好,没那么多装逼的道道,也没那么多自我抬高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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