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前国公世子-《(快穿)富贵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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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人举杯道,“看体貌,好像是安国公家的大公子,那应该就是文征的表弟了吧。”

    “听说不学无术,真是堕了祖上名声啊。”有人唏嘘道。“想当年安国公征战沙场,威名赫赫……”

    李文征嘴角一撇,“哼,我可没那样的表弟。”

    把仇人当亲人,还浑浑噩噩,扶不上墙的烂泥。他姑姑当年是如何的风华绝代,怎会生出这样的儿子来。

    ……

    回到国公府后,锦荣就敏锐地发现那些监视跟踪的视线,消失了,所以是放心他在国公府里么,锦荣在心里思索道。

    还没吃上午饭,就又在园子里碰上了国公府的当家人,叔父方晟。

    “叔父。”锦荣低头道了一声安。

    方晟还穿着上朝时的官服,听说还颇受圣上看重,轻捋短须,有些淡淡的威严气势,“听说你今天又没去进学?”

    锦荣垂首,没说话,倒是与平时有几分像,方锦荣本就最畏惧这位国公叔父。

    叔父方晟似乎在忍着气,又不好责罚,“以后少出门,多在家里读书。”

    即便被罚了禁足,锦荣脸色也未变一下,“是,叔父。”

    这回,似乎老太太和太太都拦不住了,晚饭后还劝慰道,“在家里也是自在。”

    世子方世月却是不以为然,不敬师长,还逃课贪玩,只是禁足,称得上是小惩大诫了。

    锦荣回了自己的院子,这里富丽堂皇,又宽敞,坐落的位置也是朝南冬暖夏凉,可以说是国公府最好的院子了,而且也有着特殊的意义,是方锦荣父亲方恩当世子时住的地方。

    现在的安国公方晟,在长兄去世后,尽管是不合规矩,但还是在问过老夫人意思后,做主让方锦荣搬到了这里,太太宋氏也没有表露什么不满来。

    尽管那应该是她儿子方世月名正言顺的住处。

    外头的人都道,安国公夫妇善待兄长遗孤,连圣上都多有褒奖,毕竟方锦荣也是忠烈之后,其父为国尽忠,其母忠贞守节。

    看似花团锦簇,有亡父遗泽庇佑,锦荣却感受到这一切的下面暗潮涌动,危机环伺。

    她微微笑了笑,闭上眼就睡了。

    ……

    国公夫人正院里。

    宋玉秀亲手为国公方晟解下外衫,从来这些亲密事她都不假手他人,而她在房内的温顺小意也令方晟觉得心中熨帖。

    换做小妾这些人,哪怕是这样做,他也不会多高兴,不过是些暖床的人,和正妻相比自然不同。

    宋玉秀似是不经意提起,“今天下人回话说,锦荣在外头又花了二百两银子。”

    “哦。”便是方晟在不通杂务,也知道二百两银子不是小数目了,不禁皱了皱眉,“锦荣也是越发不像话了……”

    方晟微微一顿,“不过是些银钱,花了就花了吧,从公中走账。”

    宋玉秀知道他为何停顿,面上也是一派柔和,“若不是你提前罚了他,我也是要找他说说的,毕竟这也不是第一次的事了,外头的那些姑娘也不是什么好人家的……”

    “今日一报账,我才知道他为个姑娘花了这么多。”

    哪怕这些事,方晟都心知肚明,面上还是拍了拍贤妻的手背,“辛苦你了,玉秀,以后锦荣的花销……不还有大嫂的嫁妆吗?”

    宋玉秀微微一滞,却又恢复了温和,没再说下去。

    难道她要说,早在大嫂出事后,她的那些嫁妆就被老夫人给收走了,说是给锦荣留着娶媳妇,但这些年看老夫人贴补娘家的架势,她可不信那些嫁妆还剩多少。

    但夫君敬重老夫人,记着老夫人当年亲自向圣上求爵位承袭给小儿子的恩情,她若是在这说了,那嫁妆也落不到她手里,反而只会令老夫人和夫君都对她不喜。

    宋玉秀向来是不会做这种不讨好的事情。

    反正她现在事事如意顺心。

    她又转而说起了儿子方世月,“听世月说前几日圣上来书院看他们的蹴鞠赛。”

    提起令他感到骄傲的世子,方晟心情也一下子好了起来,“我同陛下一起去,月儿在陛下面前应对得很好,还得了赏赐。”

    宋玉秀瞬间欢喜不已,“这个他倒未和我说起过,只说蹴鞠赛踢得还不错。”

    “月儿向来是这般,不自满,虚心有礼。”方晟又是感叹,又是目光温和地看向妻子,“都是你教养的好啊。”

    宋玉秀容色微红,“夫君怎能这么说,月儿最敬重你这个父亲不过了。”

    方晟笑了笑,他知道自己才能只能算作平庸,否则在方家手中把握多年的军权,也不会保不住,在大哥去世后就被圣上收了回去。

    但他运气实在好,阴差阳错才能承袭国公之位,懂得识时务忠心圣上。又有宋氏这样的打理一切还为他赢得美名的贤妻,还有如芝兰玉树的儿子。

    ……

    锦荣也就安分待在国公府,用着最普通的调息方法,却能感觉到身体在转好,看着虽没什么大的变化,但体质实际上却是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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