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终于,在一次“偶然”的酒局之中,肖建国终于吐了口。 同意把0910这两块地卖给光轮地产。 不过呢,每块地在原价1.7亿上,加3500万利润。 也就是4.1个亿。 这时候,路立明喜出望外,但也犯了难。 许诺可以再额外多加1000万的利润,但是要分两批付款。 并且第一次付款的期限是在这个月20号前。 听了他的要求,肖建国自然是不耐烦了,说既然你们没有诚意那就算了。 后来,在路立明的百般央求下,他才又好容易吐了口。 说如果现在立刻签合同的话,就答应。 过了今天这件事就算了。 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路立明自然是连连答应了。 于是乎,他就临时手忙脚乱的一边跟刘尚请示,一边命人送公章,法人名章过来。 最终,在一番匆忙之下,这份被调包,动过手脚的合同也就生了效。 在签合同之时,路立明也是小心谨慎的多次查看了付款方式和最后期限。 只不过,他却没有留意到,在这份被调包的合同中,多出了一条违约条款。 甲方(新世纪)是有权利提前要求光轮地产一次性支付款项的。 只不过要支付5个点的违约金。 果不其然,在这次的交易正式达成之后,路立明和光轮地产又大肆庆祝了一下。 他们老板的构想终于实现了,那一片地也终于连起来了。 不过就在这时,他们突然间接到了新世纪公司法务部的告知。 要求光轮公司在三日内,立即支付合同要求的全部款项。 否则的话,新世纪公司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得到了这个突然的消息后,光轮公司果然来了人。 不过,出乎了肖建国的意料。 来的人却不是一头雾水,恐慌至极的路立明。 而是那个一直都笑呵呵的胖子熊有金。 第(3/3)页